2010-09-22

[ 小黑報到 ]


這是我一直想要的玩意兒。基於以下幾點,我決定擁有它了....

1) 我有睡前閱讀的習慣。(當然有時也要忙一下別的事)
2) 它輕薄沒有翻頁困擾,我可以不用再煩腦要不要肢解過厚的紙本書。
3) 比起 PDA 或 手機 螢幕大了許多,按換頁鍵頻率可有效減少,且 E-ink 閱讀感接近紙本書,久看不累,比起刺目的 LCD 更得我心。
4) 絕對單純的功能訴求,讓人可以專心地享受閱讀的樂趣,不會產生其他妄念。
5) 價格降到了一個我不再掙扎的門檻。(USD3XX → 139)





為何不是 iPad?


阿馬佐的 CEO 不久前才公開這樣說過 You are not going to improve Hemingway by adding video snippets. 是的,多了彩色螢幕及一拖拉龜多媒體玩樂功能,海明威的小說會變的更好看嗎? 答案不言可喻。

更具體點,The New York Times 在年初的一篇專文 Three Reasons Why the iPad WON’T Kill Amazon’s Kindle 中更點出了 Kindle 的不可替代性。當然,不會是永遠的。

The Kindle is for book lovers, and the iPad is not.
(Kindle 是專為圖書愛好者而生,iPad 不是。)

「當然,Kindle 現在的潛在市場可能會萎縮,因為那些一年只買(看)2本書的族群可能轉而投奔功能更多樣化的 iPad。

但對於那些長時間閱讀的用戶來說,Kindle 依然是最佳選擇。iPad 的背光螢幕、高單價及不足的電池續航力,對於閱讀小說來說是極為不利的。

此外,還有一個因素。當你閱讀一本書時,並不會希望被電子郵件,以及來自 Twitter 和 ESPN 等網站的訊息所打擾。Kindle 少了這些服務 — 當然,這是個缺陷 — 但事實上,這也讓人可以更專注於閱讀。」


回到文字閱讀的基本面上,Kindle 不是頑勝,是輕鬆勝。




打從 Kindle 問世以來就一直是佔據首頁最大版面的明星商品,點進去下面總有一排小字是這麼寫著:「Kindle is our #1 bestselling item for two years running. It’s also the most-wished-for, most-gifted, and has the most 5-star reviews of any product on Amazon. 」,真這麼神?

其實 Kindle 會賣,最主要的支撐還是它背後那數十萬冊的書庫。除了書價比實體書便宜外(沒有版權問題的經典名著幾乎都是免費的),內容取得的便利性,才是關鍵!在 Kindle 上隨便按幾下,書本就從天上來;又或可當當假老外訂份紐約時報,時間一到同步接收米國最新資訊,和世界接軌同九姑娘一般有國際觀。

也跟著買了重量級名著傲慢與偏見(2塊美金,用台灣帳號)& 福爾摩斯(改了個美國地址,免錢。但沒多久阿馬佐就發電郵過來關切了,按!)體驗一下,爽度高!不過,沒法一直爽,畢竟我們的中文也不是差到要看英文書的地步,不是嗎?


2010年9月22日凌晨,小黑上了我的床。全裸(皮 Cover 太貴沒買)。從此左攬老婆右捧小黑夜夜都好眠???




<補>

Kindle3 是提供網路瀏覽功能的(而且聽說比前一代強很多),如果再加50美金還有3G版本,提供 超過100個國家 3G-HSDPA 數據服務(主要用於買/下載書),且不須額外付傳輸費。阿馬佐真是佛心來的。

另 UPS 幫我報關時,進口稅 + 營業稅共被課了新台幣497元,而購買時只寄付了美金8.12元進口手續費用.... 不夠的阿馬佐買單。有格!

再一另 小黑精確來說應該是石墨色(Grap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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